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地点要求有哪些?增值税纳税地点怎么确定?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确定的问题,下面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地点要求有哪些?增值税纳税地点怎么确定?

  一、增值税纳税地点怎么确定

  1、增值税纳税地点有不同的规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境内有偿: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3、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4、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详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出海club后台编辑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行业新闻资讯。出海club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本站将立即删除。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