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区别在哪里?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
电子发票实体上还是纸质。只不过以前的发票是定额或者是根据需要开具金额,所以会存在大头小尾的情况。而电子发票义务人自行留存空白发票,在通过互联网录入数据,然后开具给客户。从而杜绝一些管理上的漏洞,防止偷税漏税行为。
电子发票和普通发票一样可以报销,开具电子发票的顾客退换货时同原有的退换货流程一致,无需将电子发票退回,对方可以直接将电子发票冲红处理。电子发票适合电商、快递、商场等行业,以及大量使用通用机打发票、自印衔头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一、电子支票的使用步骤有哪些
支票的使用:用旅行支票进行消费或兑换现金时,客户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旅行支票,并在承兑受理点当面复签后,即可进行小金额的付款或取现。
旅行支票购买手续:客户持本人身份证件、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及外汇现汇并填写一式多联购买合约向银行申请以现钞购买等值10000美元以下的旅行支票,以外币现钞购买还需提供证明合法外汇来源的证明材料,并在购买的旅行支票上进行初签,并妥善保管好购买合约回单联。
二、签发空头支票的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停止执行。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出海club后台编辑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行业新闻资讯。出海club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