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简单地讲,买卖双方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以国内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买方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申请开证,由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后向银行交单,开证行核对单证相符后向买方付款。
国内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贸易合同的买方)的申请开立的、对受益人(贸易合同的卖方)提交的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国内信用证的使用场景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当买卖双方缺乏一种双方相互满意的信任基础时,可通过信用证结算由开证银行增信的方式为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提供条件;
二是当买卖双方有资金融通及应收或应付账款管理需要时,可通过使用信用证结算获得融资便利和收款确定性。
那么国内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给买卖双方带来什么好处呢?
总之,当买卖双方信任度有限,买方手头资金紧张,可以提供的抵押担保物有限,而卖方希望延长账期、扩大销量,又想按时收回货款并想美化财务报表时,借助国内信用证这个金融产品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出海club后台编辑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行业新闻资讯。出海club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