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怎么计算?出口退税计算公式详解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出口退税应该怎么算?

出口退税怎么计算?出口退税计算公式详解


(1)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 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① 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②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销项金额是指依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该项货物退税的税率。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进项税额=×退税率
其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确定。

(二)计算公式:

1.「先征后退」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免税进口料件视同已征税款(简称「模拟抵扣」)=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2.「免、抵、退税」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免、抵、退」税按月申报,季度办理退税。若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销售额50%以下的企业,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负数)必须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不得办理退税;若出口货物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且季度末应纳税额为负数时,可申请退税;公式为:

(1)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本季度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2)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本季度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本季度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3)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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