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标异议程序置于商标注册前,即先审查,再公告,公告结束后核准注册。新加坡商标异议可针对整个申请提出也可针对部分申请提出。国际注册延伸至新加坡的商标,异议程序与本国商标申请相同,也可作为在先权引证。
新加坡商标异议申请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
第一阶段:异议人在公告期内对此商标提出异议,提交异议通知书。
第二阶段: 1、申请人自收到异议通知书2个月内,向官方及申请人提出反陈述。
2、异议人自收到反陈述日起2个月内,向官方及申请人提交一份法定声明,列出其想引用的支持异议的证据。
3、申请人自收到异议人法定声明起2个月内,向官方及申请人提交一份法定声明,列出其想引用的支持注册的证据。
4、异议人列出(展示)其支持异议的证据,发表另一份法定声明,此法定声明仅限于答复申请人上个法定声明。
5、提交证据终止,除非官方觉得有必要提交进一步的证据。
第三阶段:聆讯异议双方可出席,也可不出席。
出席:1、前听证会
2、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人需在听证会之前提交一份TM13表格
3、审判结果:如果申请人败诉,在听证会上没有做出辩论和反对,且异议人之前已经清楚的通知过申请人的情况下(官方觉得整个诉讼程序可以完全避免的情况下),官方会考虑让申请人付诉讼费。
注:1. 第一、二阶段中表格或文件一式2份(官方一份,对方一份副本)。
2. 未指定代理律师的,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公证。
3. 代理与客户之间的POA不需要提供给官方;
4. 反陈述中,新加坡商标局未要求陈述其理由的格式;
5. 提交TM11表格费用为$340类别数量; 提交TM12表格费用为$325类别数量; 提交TM13表格费用为$650*类别数量; 提交TM23表格免费。
所有表格费用在提交表格时一并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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