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消费税的特点包括: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以及税负具有转嫁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具体的计税方法包括: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在线咨询。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商品和服务:
- 烟: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如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等。
- 酒及酒精:涉及各种酒精含量不同的酒类产品。
- 鞭炮、焰火:包括各种烟花爆竹。
- 化妆品:包括美容和芳香类产品,如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
-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 成品油:如汽油、柴油等。
- 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属于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被视为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属于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
此外,消费税的征收还根据不同商品和车辆的类型制定了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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