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盖公司公章的进口付汇备案函(申请函内容应包括备案原因和备案内容);
2、进口合同原件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备案理由为“远期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应加盖银行业务章);
4.进口付汇通知书及复印件(如果结算方式不是“托收”,企业可不提供此单据);
5.电汇申请(如果结算方式不是“汇款”,企业可不提供此单据);
6.进口货物报关单及IC卡原件及复印件(若备案原因不是汇款或信用证展期,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结汇通知单/托收通知单或转口信用证(如果备案原因不是“境外项目用料”或“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此单据);
8.预付款保函(金额不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企业可不提供该文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的其他凭证和文件。
上述文件的内容必须清楚、完整、准确、真实。
1、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2、调剂国际资金余缺。
3、是一个国家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清偿国际债务的主要支付手段。
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银行办理代客业务时,没尽到真实性审核义务,存在违反外汇账户、国际收支申报、资本金和个人结售汇管理规定的情况;在办理自身外汇业务时,违反外债、结售汇综合头寸和资产本外币转换等规定。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源自互联网,由出海club后台编辑整理汇总,其目的在于收集传播行业新闻资讯。出海club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