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减免项目有哪些?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介绍

个税减免项目有哪些?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若干规定,均对个人所得项目给予了减税和免税的优惠,其主要减税和免税项目包括: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奖学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根据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干部和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4、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减免项目有哪些?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介绍

5、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6、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等,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子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1、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年至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0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减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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