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流程: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接受初审阶段→在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实质审查阶段为15个月)→注册进入公示期,获得商标图样→注册进入公告期,对该商标在欧盟的使用进行管理。
从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的商标申请表上来看,申请提交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这只是针对申请的类别进行计算,实际注册也是有先后顺序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家的公民或居民,其主体资格证明是欧盟成员国签发给申请人的,同时还需要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书。
这一点上,与我们中国是一致的,只有申请的主体资格不同或主体资格变更时才需要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书。
二、初审阶段:
申请人可以在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数据库中检索到该申请,如果没有,就会进入初审阶段。
在初审阶段,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对该申请的法律状态进行审查,如果该申请符合法律状态,则会进入公告期(一年);如果该申请未进入公告期(一年),则将被驳回(没有指定商品或服务的类别)。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初审结果后15天内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请求。
但是由于初审不会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商标异议不具有任何效力,所以也就不存在上诉程序了。
三、实质审查阶段:(在此程序中审查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和与在先申请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
1、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一份欧盟商标申请表,上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公司或个人)、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号(可以是英文或法文);
四、注册公示期:
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向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申请,进入公示期,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允许该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使用。
获得商标图样: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可向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由欧盟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审查。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将授予该商标注册证。
欧盟知识产权局于收到商标注册证后的15个月内公布初步审定决定。
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收到该商标权人对初步审定决定不服的任何一方申请时,可以根据《维也纳公约》及其议定书相关规定请求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给予裁决。
五、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期间,商标局将向申请人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名称:商标注册证或证明商标注册书;
2、商标图样:申请人提供的与文件相对应的图案;
3、申请人地址和邮政编码。
六、初审阶段结束后,商标局将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一阶段是在初审公告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的,在此期间内,商标局会对申请提交的商标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商标审查人员将会根据商标使用情况、申请材料、证据和其他相关事实,对该商标是否存在侵权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会发出《商标审查驳回通知书》及《商标审查中止通知书》。
如果没有出现驳回理由,该商标将会进入复审阶段;
若复审失败,将进入二次实质审查阶段,即“无效宣告程序”。
此时,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及费用。
七、经过实质性审查之后,若申请人没有异议且未出现任何法律问题,商标局将进入公告期。
公告期内,若申请人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未提出异议,该商标将在欧盟各成员国进行保护,若存在异议则由商标委员会裁定是否构成商标法上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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